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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路人的“狂途末路”
——海安县曲塘镇刘圩村原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刘金国 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已阅读: 0 发布时间:2018/3/19 11:15:55

基本情况:刘金国,男,1957年8月生,江苏海安县人,汉族,高中文化,2002年1月至2014年8月先后任海安县曲塘镇刘圩村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2014年9月至案发时系海安县曲塘镇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2017年12月,刘金国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2万8千元。

他曾是一位质朴勤奋的农家学子,凭借自己执著不懈的努力,他从农技员、村委会副主任,一步步走上了村党委书记的岗位。在他这个当家领路人的带领下,刘圩村的变化日新月异,集体荣誉不断增多,小康示范村多年排序全县第二;他本人也连续两届当选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连续3年被评为“十佳村党组织”书记。然而载誉过后,他没有再思进取,开始不着边际、忘乎所以,躺在“功劳簿”上摆“成功人士”的架子,淡忘了为民谋福祉的领路人使命,在权钱交易的“狂途末路”上渐行渐远,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誉满而骄思想蜕变

刘金国成长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因为家庭成分不好,虽是高中毕业,却只能在村里开开拖拉机、当当村办厂工人,在生产队里干活挣工分。直至35岁那年,经推荐当上了一名普通村干部,他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体面工作,起早贪黑、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爱、村民的信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02年,刘金国被调至刘圩村任村支书,一干就是十多年。在他任期内,刘圩村从一个普通行政村一跃成为曲塘镇第一、全县前三的先进村,示范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均名列前茅,刘圩村迅速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刘金国也成为刘圩村当之无愧的致富领路人。然而随着荣誉的增多,名声在外的刘金国接触的老板也越来越多,一些老板开始三天两头请他吃饭。一开始,刘金国还能克制住自己,能推脱的尽量推脱。渐渐的,随着请吃的人越来越多,他的思想开始蜕变,习惯甚至是享受跟老板一起应酬的感觉。

“刘这个人小有名气后变得很张狂,人称‘三疯子’,喝酒、打牌、唱歌跳舞,色色开,玩得都很疯。”刘金国的同事、朋友如是评价他。除了大吃大喝、生活上不自律外,刘金国的蜕变还表现在作风霸道、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基层的政治生态。作为村党委书记,刘金国把重大事项决策权紧紧攥在手里,认为村内大事、小事都由他说了算,我行我素、独断专行,常常是打着为民服务、为民决策的幌子,在议事决策过程中把自己的论点想法捧出来给大家听听,别人提出意见不仅无效,还让他感到恼火,认为是跟他作对。在这样的“强势”之下,刘金国模糊了和一些老板之间本应有的界限,在贪腐路上越陷越深、越滑越远。

贪欲膨胀底线失守

最初的时候,刘金国也只是跟老板一起吃吃喝喝,唱唱歌,打打牌。随着时间推移,其中一些人开始给他带些“礼物”,从烟酒到茶叶,从皮草箱包到高档服装,刘金国也从一开始胆颤心惊地半推半就,到后来心安理得地照单全收。

2006年,刘圩村为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民生活质量,准备在村办公室附近新建村民公园。工程老板王某通过关系找到刘金国,表达了想要承接刘圩公园项目建设的意愿,几次三番吃请之后,刘金国与王某很快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在非王某招标成功的情况下,强行将刘圩公园工程项目交给王某承建。事后,王某给了他2万元的“感谢费”。这是刘金国当村干部这么多年收到的第一笔“巨款”,起初他的内心也有过短暂的犹豫,但是经不住王某的软磨硬泡,再加上自己也觉得为刘圩村的小康示范村建设付出很多,不拿白不拿,最终也就坦然笑纳了。此时的刘金国已经不仅仅是狂妄,更难以抑制的是内心贪欲的不断膨胀,做人做事的底线步步失守。

此后,刘金国与王某的交道越打越深,王某也从每年带些烟酒变成逢年过节送点购物卡和小额现金,美其名曰“也不清楚您喜欢什么,一点小意思您自己拿去买。”刘金国也心照不宣地悉数收下。随着王某陆续承接刘圩村安置房、双弘安置房、教育花苑安置房等一系列村级工程,其在刘圩村承接的工程项目已达数千万元,而每一个工程项目顺利承接的背后,都有刘金国暗中相助的身影。

就这样,刘金国的胆子越养越肥,贪欲越来越大,已经不满足于别人送的那点“小钱”,开始“主动出击”索取“大钱”。2013年,刘金国先后两次约王某吃饭,在饭局上提到自己买房买车缺钱,王某心领神会,主动提出自己有闲钱可以拿给刘先用着。很快,刘金国将王某送过来的两笔共计40万元收入囊中。

长期受到糖衣炮弹侵蚀的刘金国已经彻底忘却了自己当家领路人的身份,将刘圩村当成自己“发家致富”的私人财产。经查,刘金国在任刘圩村党委(支部)书记,曲塘镇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曲塘镇政府开展小康示范村建设、安置房建设、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的职务便利,于2007年至2017年十年间,在工程承接、工程款结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9万余元。

心存侥幸漠视法纪

2014年,有关刘金国违纪问题的信访反映和举报材料雪片般飞来,组织对刘金国进行了谈话,并作出相应岗位调整,将其从村党委书记调整为镇政府一般工作人员。

“组织上调整我岗位的时候,我还是有点想法的,我当时是一个先进村的一把手,而且我们村也是远近闻名的模范村,突然把我拎到镇上做个普通工作人员,我打心里是不愿意的。现在想来,那是组织在试图帮我、挽救我,调整岗位是为了避免我继续犯错,可惜我没有把握住机会,甚至侥幸地认为组织上没有掌握我的违纪违法行为。”刘金国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谈及岗位调整时如是说。

调整岗位后的刘金国非但没有领悟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反而在新的岗位上继续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方式更加隐蔽,渠道更加多样。就在组织找谈的当年年底,他还收受了工程老板王某所送的2万元钱。在此后的3年时间里,刘金国继续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胡某、李某、王某所送钱物,从烟酒茶叶到特产礼品,从购物卡、礼券到大额现金,只要敢送,他就敢收,来者不拒。此时的刘金国已经漠视法纪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2017年上半年,县纪委对曲塘镇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调查。在得知其熟悉的一位个体工程老板李某曾被县纪委找去配合调查后,刘金国犹如惊弓之鸟,当即和家属一起开车去泰州见李某。一见面,刘金国便质问李某有没有将自己出卖。李某没有正面回答刘的问题,而是劝刘早点回去向组织如实反映自己的问题。刘金国听完,愤然转身头也不回就走了,其家属更是对李某破口大骂。此后,刘金国又先后找到多名跟其有“交集”的老板串供,订立攻守同盟。与此同时,刘金国还通过自己这些年积累的“人脉”,辗转找到县里几位德高望重的人物替他说情,试图逃脱组织的调查。

然而事与愿违,等待他的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幻想破灭如梦初醒

2017年8月,县纪委对曲塘镇刘圩村原党委书记刘金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在接受组织审查初期,刘金国依然心存侥幸,狂妄跋扈的本性毕露,大谈自己为曲塘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历数自己所获得的一大堆荣誉,继续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摆出一副不把纪律审查人员放在眼里的架势。

随着纪律审查的步步深入,刘金国的侥幸幻想也在一点点破灭。他打的“小算盘”、想的“小九九”越来越无法自圆其说,他期待的能为他说情免灾的大人物也始终没有出现。

“我先后找了很多人,希望他们能帮忙,我也找了跟我有不正当往来关系的一些老板商议,让他们守口如瓶。我天真地以为,行贿受贿只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你不说、我不说,组织根本无法知道。现在我才明白,一切都是白费,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在组织的耐心教育劝说下,刘金国向纪律审查人员吐露了心声。

从一名受人拥护爱戴的当家领路人沦为如今遭人唾弃的阶下囚,刘金国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给自己和其家人带来深深的痛苦,也让曾经为他骄傲自豪的刘圩村村民感到深深的失望。因为贪恋权钱、居功自傲,刘金国迷失了人生的坐标,沦为权奴、财奴。迟来悔恨终晚矣,名利两空的刘金国只能在高墙内独自吞咽自酿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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